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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起诉离婚了还可以和平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5-01-23 15:51 标签: 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具体步骤如下:

撤回起诉:双方需要到法院撤回起诉离婚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程序:撤回起诉后,按照协议离婚的程序办理,即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这一过程体现了离婚方式的灵活性,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双方能协商一致,就可以通过更简便的协议离婚方式解决婚姻关系。这种方式不仅有助于节约双方的宝贵时间与精力,同时也能规避冗长复杂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翟亚坤律师

翟亚坤律师

北京中银(济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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