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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离婚冷静期多久能离婚

婚姻家庭 2025-02-14 14:27 标签: 军婚 离婚冷静期 离婚

军婚离婚同样需要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这意味着,自双方申请离婚之日起,需要满30天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那么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在这个期限内申请,那么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军婚离婚,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配偶是现役军人,那么需要得到军人的同意才能离婚,除非能证明军人有重大过错。此外,军婚离婚还需要部队出具相关证明,才能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军婚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时长是30天,这是从双方申请离婚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在这30天内,双方需要冷静考虑是否继续离婚,如果决定继续,那么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聂昭洪律师

聂昭洪律师

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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