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信息:通过涉案电话号码、虚拟号码、社交账号等,向电信运营商调取实名登记信息、通话基站定位记录。
资金流向:冻结涉案账户并追踪资金链,结合银行流水分析收款卡主身份(需注意是否存在“跑分洗钱”或买卖银行卡行为)。
网络痕迹:通过IP地址、设备MAC地址、网络行为日志等技术手段锁定设备位置(需穿透多层代理服务器或VPN)。
示例:若诈骗分子使用某手机号联系受害人,网警可要求运营商提供该号码的实名认证信息。若号码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则会进一步追查开卡时的监控记录或生物识别信息。(二)跨境与团伙作案的特殊难点跨境技术壁垒
诈骗服务器或人员位于境外时,需通过国际司法协作获取证据,流程复杂且耗时(如与东南亚国家协调需依托《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黑灰产业链掩护
专业诈骗团伙常通过“卡农”(出售银行卡人员)、“码商”(提供收款码人员)、“技术支撑”(提供改号软件、服务器租赁人员)分散责任,需逐层突破。二、受害人如何提高追查成功率?(一)关键动作清单立即报案
留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第一时间提交公安机关(48小时内报案可提高资金拦截成功率)。主动配合调查
提供诈骗分子使用的账号、链接、话术细节等,协助网警建立完整证据链。(二)追查结果的可能性分级情形分类追查成功率原因分析境内独立作案(使用本人实名信息)高(>70%)可直接锁定身份,技术手段易覆盖境内团伙作案(使用他人银行卡)中(30%-50%)需突破多层洗钱环节,依赖资金链溯源境外服务器+跨境资金转移低(<20%)受制于国际协作效率和技术穿透能力总结:网警在电信诈骗案件中会动用技术手段追查嫌疑人,但受限于犯罪隐蔽性、跨境协作效率等因素,并非所有案件均能破获。受害人需降低预期,重点做好事前防范(如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事后及时止损并固定证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诉讼代理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025-04-30 08:50
未成年被批捕不一定会判刑。批捕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仅表明有初步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最终是否判刑需结合案件事实、法律程序及未成年人具体情况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一、批捕的法律性质
批捕(批准逮捕)是司法机关为防止嫌疑人逃避调查或继续危害社会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需满足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如串供、毁灭证据、再犯等)。
提示:批捕仅代表程序推进,不直接等同于“有罪”或“必然判刑”。
2025-04-30 08:47
核心结论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客观帮助行为(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
情节严重(如帮助对象≥3人、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等)。
一、构成要件详解
(一)主观要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
“明知”的认定:包括“确切知道”或“应当知道”(根据行为人的认知能力、交易异常性等综合判断)。
例如:交易明显异常(如频繁更换服务器、要求规避监管)、对方隐瞒真实用途等,均可推定行为人“应当知道”。
排除情形:若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实施犯罪,且无证据证明其可推断知情,则不构成本罪。
2025-04-30 08:41
核心结论
仅有他人供词而无其他证据,一般不能认定赌博行为成立;但若存在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即便不承认仍可能被处罚。
具体处理规则
仅有供词的情况
若仅有他人指认(如小何、小李供出小胡),但无赌资、赌博工具、监控录像、在场证人等直接或间接证据佐证,公安机关通常无法认定赌博行为成立。此时当事人一般不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仅有口供不能定罪,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2025-04-29 08:52
盗窃一台电脑的判刑需根据电脑价值、犯罪情节及嫌疑人悔罪表现综合判断,可能面临拘役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详细分析
一、量刑核心依据
电脑价值
数额较大(通常1000-3000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例如,盗窃价值3000元的普通笔记本电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
数额巨大(3万-10万元以上):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盗窃高端工作站(价值5万元以上),可能判3-5年。
数额特别巨大(30万-5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5-04-29 08:50
赌博中“看场子”的人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具体需根据其行为性质、参与程度等综合判断:
一般参与看场子(未提供场地、赌具等条件):处行政拘留或罚款;
为赌场提供帮助(如提供场地、赌具):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可能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处5-10年有期徒刑。
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性
一般参与行为
仅维持赌场秩序、未提供实质性帮助的“看场子”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