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我国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

刑事辩护 2021-09-10 08:40 标签: 不报 谎报安全事故罪

一、我国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本罪主要是针对近年来一些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和对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弄虚作假,结果延误事故抢救,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的行为而设置的。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粟沛律师

粟沛律师

四川浩鼎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