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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签认罪认罚多久到法院

刑事辩护 2025-04-24 11:26 标签: 检察院不签 认罪认罚 多久到法院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程序,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若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影响案件移送法院的时间。

二、检察院不签认罪认罚后案件移送法院的流程与时间1. 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

一般期限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172条)

延长情形
若案件重大复杂,经检察长批准可延长15日;若适用速裁程序且可能判处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可延长至15日。

2. 补充侦查的可能影响

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需要补充侦查,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且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结束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 检察院决定起诉后移送法院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后,无论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均需在10日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

三、法院受理后的审理期限

普通程序
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在2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

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
若检察院未提出量刑建议或被告人未认罪认罚,案件一般不适用简易或速裁程序,但仍可能根据案件情况简化审理。

四、全流程时间预估阶段时间备注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可延长15日)不签署认罪认罚不影响期限补充侦查每次1个月,最多2次可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移送法院检察院决定起诉后10日内无论是否认罪认罚,均需移送法院审理普通程序:2-3个月从立案到宣判的时间五、特殊情况

检察院不起诉的可能
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不符合起诉条件,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案件不会移送法院。

当事人申诉或抗诉
若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或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郑立胜律师

郑立胜律师

安徽徽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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