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房产归子女可以吗

婚姻家庭 2025-05-17 15:33 标签: 离婚 房产 子女

结论:可以。 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将共同房产归子女所有,但需依法办理赠与手续及产权过户登记,否则可能引发后续纠纷。

一、法律可行性

协商一致即可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将共有房产赠与子女,属于合法处分财产的行为,法律允许。

协议效力与限制

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信息、赠与意愿,并建议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过户是关键: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赠与人可能撤销赠与(如房产未过户前一方反悔)。

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若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主张撤销赠与。

二、操作流程

协议离婚情形

准备材料:离婚协议、身份证、房产证、子女身份证明(未成年需监护人证明)等。

办理过户:持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缴纳契税等费用。若房产有贷款,需先结清或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合同。

诉讼离婚情形

凭判决书过户: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明确房产归子女的,可单方持生效文书办理过户,无需另一方配合。

三、注意事项

未成年子女的特殊处理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后,监护人(父母)不得擅自出售或抵押,除非为子女利益(如治病、教育等),并需提供相关证明。

潜在风险防范

及时过户:避免一方反悔导致赠与失效。

税费问题:赠与房产可能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等,需提前咨询税务规定。

债务风险:确保赠与行为不损害第三方债权,否则可能被追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刘天航律师

刘天航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