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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划分标准

法律顾问 2025-05-24 15:01 标签: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标准

一般事故与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主要依据人员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金额。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具体标准如下:

一、重大事故

人员伤亡: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直接经济损失: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示例:

2023年4月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31.82万元,达到重大事故标准。

二、一般事故

人员伤亡:

造成1-2人死亡;

或10人以下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下。

示例:

某工地因脚手架坍塌导致2名工人死亡、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属于一般事故。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刘清律师

刘清律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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