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等级标准如下:
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022-08-09 15:59
森林火灾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以下的,或者重伤一人以上十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一百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三人以上十人以下的,或者重伤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一千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的,或者重伤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三十人以上的,或者重伤一百人以上的。
2024-03-30 13:53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2022-09-13 13:59
(一)发生火灾事故,应当根据执法人员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执法人员独立做出的监督执法行为,由该监督执法人员承担;
2、做出的监督执法行为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由相关人员负责;
3、做出的监督执法行为经过审批的,由导致错误决定的人员负主要责任,以后各环节的审核、审批人员负次要责任。
(二)发生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
1、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明确,有关司法解释不一致,或者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
2、因消防法律、法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被监督单位或个人不符合现行消防法规,而导致火灾的;
3、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的监督执法行为导致火灾,在研究中提出不同意见的人员不承担责任;但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除外;
4、经过审批的监督执法行为导致火灾,由于直接承办人员故意隐瞒事实情况导致做出错误审核、审批的;
5、执行上级机关及主管部门的命令、决定和指示造成火灾的;
6、根据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指令执法有过错造成火灾的,应由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直接负责的监督执法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023-05-05 09:51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如下: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2022-08-24 15:25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