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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5-05-24 15:08 标签: 婚内强奸 犯罪

婚内强奸在特定情形下构成犯罪,是否定罪需结合婚姻关系状态、暴力程度及妇女意志综合判断。

详细分析一、正常情况下一般不认定为犯罪

婚姻存续期间的特殊性

在夫妻关系正常存续且共同生活期间,因存在婚姻法上的同居义务推定,若丈夫未使用严重暴力、胁迫等手段,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认定为强奸罪。

法律逻辑

传统司法观点认为,婚姻关系中的性行为通常包含“自愿推定”,即夫妻间性行为不轻易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但此观点正随着法律对性自主权的强化而逐步调整。

二、特殊情形下可构成强奸罪

若存在以下情形,婚内强奸行为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

夫妻已起诉离婚或处于离婚冷静期、分居状态;

婚姻因非法同居未登记(如事实婚姻未补办结婚证)。

案例参考:上海王某某案(离婚诉讼期间强行发生性关系被判强奸罪)。

手段恶劣或后果严重

使用严重暴力、胁迫(如持械威胁、殴打致伤);

造成妇女身体或精神严重损害;

在公共场所实施或涉及多人轮奸等加重情节。

妇女明确反抗的证据

及时报警记录、伤情鉴定、录音/视频等直接证据

证人证言、求助记录(如向亲友、妇联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孙芳律师

孙芳律师

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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