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无效性
《民法典》第155条明确规定,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法律约束力,无需等待法院判决确认。法院判决仅是对合同效力的事实确认。
不可履行性
若合同已被法院判定无效,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例如:
房屋买卖合同中已支付房款但未过户的,不得要求过户;
借款合同中高息部分被认定无效的,不得要求支付超出法定利率的利息。
二、判决后的后续处理财产返还与补偿
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57条,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如购房款、货物等);无法返还的折价补偿(如已消耗的原材料)。
例外:若合同标的物已合法转移给善意第三人(如房屋已过户给不知情的买家),财产返还可能无法强制执行。
损失赔偿责任
过错方责任:若一方因欺诈、恶意串通导致合同无效,需全额赔偿对方损失(如缔约费用、预期利益损失);
双方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如双方均明知合同违法仍签署)。
三、实务中的关键问题强制执行范围
若判决包含财产返还或赔偿义务(如“返还购房款100万元”),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若仅确认合同无效但未明确具体义务,需另行起诉要求返还或赔偿。
继续履行的例外情形
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可独立存在的,有效部分仍可继续履行。例如:
民间借贷合同利率超过法定上限的,超出部分无效,但本金及合法利息仍需偿还;
建设工程合同中资质瑕疵导致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四、典型案例指引案例参考(林地承包合同无效案):
陈某某与村委会的林地承包合同被仲裁裁决无效后,法院认为合同已丧失履行基础,即使村委会另行发包,陈某某亦无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案号未公开)
风险提示擅自履行的后果
若在法院判决无效后继续履行合同(如支付合同款项),可能被认定为“自愿履行”,丧失后续追偿权。
诉讼时效衔接
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基于无效合同产生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受3年时效限制(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6-01-14 15:50
劳动债务(如欠薪)→ 劳动仲裁;民事债务(如借款)→ 民事诉讼。
关键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劳动关系产生。若有疑问,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债务性质,再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2026-01-10 15:45
被胁迫签署的欠条可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及诉讼撤销。关键点在于及时留存胁迫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建议全程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维权步骤合法有效。
2026-01-04 10:54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需根据是否善意、标的物状态及过错程度确定返还范围和方式。若涉及复杂情形(如第三人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可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主张权利。
2025-12-29 16:35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行使撤销权或主张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该问题。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
2025-12-26 15:26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若法律或合同未特别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例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形)。逾期未主张的,解除权消灭,该期限属于不可中止、中断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