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约定从约定
合同双方可自由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如合同总金额的5%-20%),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补偿性为主:违约金以填补守约方实际损失为核心,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585条);
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或设置过高惩罚性条款(如借贷合同约定日违约金千分之五可能被认定过高)。
无约定时按法定赔偿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包括:
直接损失:因违约直接导致的费用支出(如替代交易成本、仓储费);
可预见利益:合同正常履行后本可获得的利润(需举证证明合理性和可预见性)。
二、违约金调整规则调增或调减条件
守约方可主张调增违约金(若约定金额低于实际损失);
违约方可主张调减违约金(若约定金额超过实际损失30%);
举证责任:主张调整一方需提供损失证据(如财务报表、市场行情报告)。
司法审查标准
法院综合考量因素:
合同履行程度(如已部分履行可酌情减少违约金);
违约方过错(如恶意违约可能不支持调减);
行业惯例(如建筑工程合同逾期违约金通常为日万分之三至五)。
三、常见合同类型参考范围买卖合同
违约金通常为合同总金额的10%-20%,若逾期付款可参照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1.5倍计算利息损失。
服务合同
违约金一般较低(如合同金额的5%-10%),侧重于服务延误或质量问题的直接损失赔偿。
租赁合同
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通常为月租金的20%-30%,或按日租金的2%-5%计算。
四、实务建议合同条款设计
建议明确违约金计算方式(如固定金额或比例),并注明“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调整依据”。
争议处理步骤
协商优先:向违约方发送书面函件,提出合理赔偿方案;
诉讼准备:收集履约证据(如付款凭证、催告记录)、损失证明(如第三方评估报告);
专业支持:涉及大额争议时,建议委托律师或会计师参与损失核算及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6-01-14 15:50
劳动债务(如欠薪)→ 劳动仲裁;民事债务(如借款)→ 民事诉讼。
关键区别在于债务是否基于劳动关系产生。若有疑问,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咨询债务性质,再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2026-01-10 15:45
被胁迫签署的欠条可通过报警、固定证据及诉讼撤销。关键点在于及时留存胁迫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法律程序。建议全程咨询专业律师,确保维权步骤合法有效。
2026-01-04 10:54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具体需根据是否善意、标的物状态及过错程度确定返还范围和方式。若涉及复杂情形(如第三人欺诈或恶意转移财产),可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主张权利。
2025-12-29 16:35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行使撤销权或主张违约责任等方式处理该问题。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
2025-12-26 15:26
根据《民法典》第564条,若法律或合同未特别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权利(例如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对方根本违约等情形)。逾期未主张的,解除权消灭,该期限属于不可中止、中断的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