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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未遂没有金额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25-11-07 11:03 标签: 诈骗未遂 金额

诈骗未遂即使没有实际骗取金额,仍可能构成诈骗罪。具体量刑需综合犯罪手段、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等因素,参照既遂犯法定刑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法律依据与判决原则

定罪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未实际取得财物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按诈骗罪定罪

以数额巨大(通常指3万元以上)财物为诈骗目标的;

使用电信技术手段(如短信、电话、网络)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符合下列条件:

发送诈骗信息达5000条以上;

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

诈骗手段恶劣或危害严重。

量刑规则

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诈骗目标为“数额较大”(通常3000元至1万元),法定刑为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未遂可在此范围内从轻;

若目标为“数额巨大”(通常3万元至50万元),法定刑为3-10年徒刑,未遂可在此范围内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王姣姣律师

王姣姣律师

陕西德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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