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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瑕疵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2025-11-07 11:48 标签: 产品瑕疵 能否要求 解除合同


一、可解除合同的瑕疵情形

严重影响合同根本目的

若产品瑕疵导致商品无法正常使用或价值严重贬损(如购买的精密仪器因零件缺陷无法运转),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民法典》第563条)。

示例:购买的定制家具因结构性缺陷无法安装,直接影响居住使用需求。

无法修复或补救无效

经多次修理、更换仍无法消除瑕疵,或卖方拒绝履行补救义务时,买方可通过协商、诉讼解除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解约条款

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可解除合同”,则按约定行使解除权(《民法典》第562条)。

二、不可解除合同的瑕疵情形

轻微瑕疵且可修复

若瑕疵不影响主要功能(如手机外壳轻微划痕),买方仅可主张修理、更换或折价补偿,不得直接解除合同。

买方未及时主张权利

买方应在发现瑕疵后合理期限内通知卖方(通常参照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逾期未通知视为接受产品现状,丧失解约权。

已采取补救措施并达成一致

若双方已协商通过修理、降价等方式解决,且买方未明确保留解约权,原则上不得再主张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操作路径

协商解除

与卖方协商达成解约协议,明确退款、退货等条款(需书面形式)。

单方解除并通知

符合条件的,买方可直接向卖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要求退货退款(《民法典》第565条)。

诉讼/仲裁解除

若协商未果,可向法院起诉,提交以下证据:

合同原件及瑕疵证明(质检报告、照片视频等);

沟通记录(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

第三方鉴定意见(证明瑕疵严重性)。

四、注意事项

时效风险

解除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瑕疵后1年内行使(《民法典》第564条),逾期权利消灭。法规

赔偿与返还义务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互相返还已收取的财物;若买方因瑕疵遭受损失(如误工费、检测费),可要求卖方赔偿。

避免扩大损失

发现瑕疵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停止使用瑕疵产品),否则对扩大部分的损失无权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李金虎律师

李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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