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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肯出离婚诉讼费用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5-11-23 22:08 标签: 对方 离婚 诉讼费

结论:离婚诉讼费用可先由原告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或法院裁定的责任方承担;若对方拒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一、诉讼费用分担的基本原则

败诉方承担原则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均有责任(如均同意离婚但财产争议大),法院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 

示例:若女方因男方家暴起诉离婚并胜诉,男方作为过错方通常需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中明确费用分担

起诉时可在诉讼请求中写明“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法院判决时会一并处理费用分担问题。

二、应对对方拒付诉讼费用的操作步骤

确认判决结果并申请强制执行

若法院判决明确对方需支付诉讼费用,但对方拒不履行,可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执行请求、对方财产线索);

生效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原告垫付诉讼费用的票据(如法院出具的缴费凭证)。

执行措施:法院将查询对方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采取冻结、划扣、拍卖等方式强制支付。

应对“无财产可执行”的情况

若对方名下暂无财产,法院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你可随时发现新财产线索(如工资收入、投资收益、继承财产)后申请恢复执行。

长期追踪:定期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新工作单位、银行卡号),便于法院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利用法律威慑促使其履行

若对方有财产但恶意转移,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转移行为。

若对方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执行,可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出境等,迫使其主动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六条 查封财产保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严永平律师

严永平律师

上海博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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