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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如何分割

法律顾问 2025-12-20 16:22 标签: 离婚时 夫妻 经营

结论:离婚时夫妻共同经营企业的分割需结合双方意愿、企业性质及股东权益综合处理,原则上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双方贡献度及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

一、核心分割方式与适用场景

双方均主张继续经营

协商持股比例:双方可通过协商调整股权比例(如一方持股60%、另一方40%),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竞价取得:若无法协商,可采取竞价方式,出价高者取得公司控制权,并向另一方支付对应股权价值的补偿。

一方退出另一方收购

资产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资产(包括商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股权市场价值;

补偿支付:继续经营方按评估结果支付退出方相应价款(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

双方均不愿继续经营

清算分割:依法对企业进行清算,清偿债务、税费后,剩余财产按股权比例分割;

变卖处置:双方协商变卖企业,所得款项按比例分配。

二、法律程序与关键考量因素

公司章程与股东权益

若企业有其他股东,需遵守《公司法》规定,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院判决原则(协商不成时适用)

贡献度优先:考虑双方在企业发展中的实际投入(资金、劳动、技术等);

权益平衡: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抚养、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

企业存续可行性:避免因分割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僵局。

债务与债权处理

共同债务连带责任:企业债务需以共同财产清偿,离婚协议约定不得对抗外部债权人;

债权分割:已到期债权可协商分配,未到期债权可约定延期分割或折价补偿。

三、实务风险与操作建议

工商变更与权属确认

分割后务必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及章程修改,避免后续权属争议;

未登记的股权分割协议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补偿金计算依据

除资产评估外,需综合考虑企业未来盈利能力、行业前景等因素;

补偿支付可约定分期或附加业绩对赌条款(如未来盈利挂钩补偿额)。

争议解决路径

协商阶段可引入第三方调解或专业评估机构;

诉讼中需提交企业经营账目、出资证明等关键证据,必要时申请司法审计。

法律依据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股东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3条(企业股权分割规则)。

提示: 企业分割涉及法律、财务、税务等多重风险,建议委托律师与会计师共同参与方案设计,确保分割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杨贞律师

杨贞律师

江苏能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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