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特殊救济程序。在此程序中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裁判的重要方式。
主要理由与要点再审程序的性质允许提出新的主张
再审并非对原审诉讼过程的简单重复,其核心目的是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因此,法律允许当事人在再审中提出在原审中未提出过的新事实、新理由和新诉讼请求。主张合同无效,正是基于新的事实(如发现了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新证据)而提出的新实体权利主张。
主张合同无效需符合法定情形
并非任何理由都能导致合同无效。您的主张必须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定事由,主要包括: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您需要明确指出并证明合同符合上述哪一种或几种无效情形。
证据是主张成立的关键
在再审中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举证责任非常关键。您必须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合同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例如:
主张“恶意串通”,需提供能证明双方串通意图及损害后果的证据。
主张“违反强制性规定”,需明确指出违反的具体法律、行政法规条文。
如果证据不足,该主张将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主张成立后的法律后果
如果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您的意见,认定合同无效,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撤销原判:原生效判决中关于合同有效及相关权利义务的认定将被撤销。
返还财产: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他处理:对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因此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总结建议在再审程序中主张合同无效是可行的法律途径,但这是一项严肃且举证要求较高的诉讼行为。建议您:
全面审查合同:仔细审视合同内容及签订背景,明确其具体违反哪一项法定无效事由。
系统收集证据:围绕无效事由,尽可能收集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各类证据。
咨询专业律师:鉴于再审程序的复杂性和合同效力认定的专业性,强烈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咨询专业律师,对案件胜诉可能性进行专业评估,并准备严谨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八条 【合同效力援引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026-09-02 16:18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026-08-31 17:02
关于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问题,我国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则,核心结论是:不能仅以超越经营范围为由直接认定合同无效,需要结合合同本身的合法性判断最终效力。
2026-08-31 09:08
针对诉讼程序中电子文书送达的问题,满足法定条件的电子送达可以产生和纸质签收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解析如下:
核心法律结论
满足法定条件的电子文书送达,可以视为合法完成送达,等同于签收生效,不以受送达人手动点击“签收”作为生效前提。
2026-08-30 16:0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生效时间晚于实际服务时间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只要合同满足生效要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合法有效,需要分不同主体情况处理。
2026-08-29 15:36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效合同,因一方违约产生纠纷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期限,适用以下法律规则:
一、一般诉讼时效规则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针对一般有效合同的违约纠纷,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