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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后排乘客开门事故责任归谁

交通事故 2026-04-15 15:04 标签: 后排 乘客 事故责任
核心结论:责任如何划分

责任的认定主要围绕两个核心义务:

乘客的安全开门义务:乘客负有法定的观察义务,必须在确认后方无来车或行人的安全情况下才能开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司机的安全停车与提醒义务:作为专业驾驶人员,司机必须选择合规、安全的地点停车(如紧靠道路右侧),并主动提醒乘客注意观察后方。

最终责任比例,由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如停车位置、是否有提醒等)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

关键法律概念: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

当司机和乘客均存在过错时(例如,司机违规在路中间停车,同时乘客也未观察就开门),他们的行为结合共同导致了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事故受害者(如被撞伤的骑车人)有权要求司机、乘客或出租车公司中的任何一方赔偿其全部损失。赔偿方在赔付后,可再根据内部责任比例向另一方追偿。

案例参考:在提供的类似案例中,出租车司机因未靠右停车负主要责任,乘客因开门未尽注意义务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定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对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赔偿按以下顺序进行:

首先由出租车投保的交强险赔付。

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

仍有不足或没有商业险的,由有过错的司机和/或乘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给司机与乘客的明确建议

为避免“开门杀”事故及随之而来的法律责任:

给司机:务必在允许停车的区域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在乘客下车前,必须进行明确、有效的口头提醒(如“请用右手开门,看看后面再下”)。

给乘客:养成“荷式开门法”习惯(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身体自然转动以观察后方)。必须亲眼确认安全后,再缓慢开启车门。

总结而言,出租车开门事故的责任是动态的,取决于双方是否尽到各自的法律义务。任何一方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并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成唐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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