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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有哪些情形能算作过错

婚姻家庭 2026-06-26 08:48 标签: 婚姻 情形 过错

在离婚纠纷中,法律所认定的婚姻过错是特定的,主要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会导致无过错方有权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具体如下:

法定婚姻过错的具体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是指一方在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行为同时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

与他人同居

这里的同居是指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区别于偶发的婚外性行为或者短期出轨行为。

实施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不仅包括身体暴力,也包括长期的精神冷暴力、精神恐吓等侵害行为。如果您正遭遇家庭暴力,请先确保您目前处于安全的环境中,可以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保护自身安全。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长期、持续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精神折磨,造成伤害后果的行为;遗弃是指对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故意不履行应尽义务,致使被遗弃人权益受损的行为。

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是民法典新增的兜底条款,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节认定,比如一方存在长期出轨、嫖娼、赌博吸毒屡教不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生育私生子等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家庭责任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过错认定的法律后果与实操提示

权利主张的时间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注意时间要求:

如果您是离婚诉讼的原告,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如果您是离婚诉讼的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单独就此提起诉讼;

如果一审中没有提出、二审中提出的,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需要另行起诉,双方同意二审一并审理的除外。

证据要求

主张一方存在婚姻过错,需要提供对应证据,比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诊疗记录,重婚/同居的居住证明、证人证言,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自认凭证等,充分的证据是法院认定过错的核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张驰律师

张驰律师

浙江凯旺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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