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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累犯、特殊累犯、再犯、惯犯的区别

法律顾问 2026-07-02 16:13 标签: 累犯 特殊累犯 再犯

以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的有效规定,为你区分一般累犯、特殊累犯、再犯、惯犯的核心区别:

现行有效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一、构成要件的核心区别1. 一般累犯

需同时满足全部条件才成立:

主体要求:犯前罪时已满18周岁;

主观要求:前后两罪都属于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刑罚要求: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时间要求: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赦免后5年以内(假释人员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间隔)。

2. 特殊累犯

满足核心罪名条件即可成立:

罪名要求:前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三类中的任意一类,不要求前后罪为同一罪名;

无额外限制:除不满18周岁人犯罪、过失犯罪的排除规则外,不要求满足5年间隔、前后罪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条件,刑罚执行完毕后任何时间再犯上述三类罪都成立特殊累犯。

3. 再犯

我国刑法仅明文规定了毒品再犯这一法定量刑情节,广义的“再犯”泛指所有两次以上犯罪的人,不具备专属法定量刑意义:

罪名要求:前罪仅限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五种毒品犯罪,后罪必须是刑法规定的其他毒品犯罪;

无额外限制:没有间隔时间、刑罚轻重的要求,只要满足罪名条件就成立。

4. 惯犯

惯犯是刑法理论对犯罪形态的概括,不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法定量刑情节:指行为人长期以实施某种特定犯罪为常业,或者将犯罪所得作为主要生活/挥霍来源,反复多次实施同种犯罪的情形。

二、法律后果的区别

一般累犯、特殊累犯:二者都属于法定累犯,法律后果完全一致:应当从重处罚,同时不得适用缓刑、不得假释。

毒品再犯:仅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刑法未禁止毒品再犯适用缓刑、假释;如果毒品再犯同时满足累犯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会优先适用累犯的量刑规则,从重处罚。

惯犯:不是法定量刑情节,司法实践中会按照行为人触犯的罪名定罪,多次实施同种惯犯的,一般不数罪并罚,仅在对应罪名的量刑幅度内结合犯罪情节综合裁量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张晓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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