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夫妻共同债务属于连带债务,债权人对夫妻二人享有连带债权,因此法律赋予债权人选择权,不强制要求必须将夫妻二人同时列为被告。
不同情形的认定标准1. 债权人仅起诉夫妻一方的,法院不应当主动追加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作为权利人,有权依据连带债务的法律性质,选择仅向夫妻一方主张债权,这种情况下不追加配偶一方不违反程序规定,也不属于遗漏当事人,不属于程序违法:
若债务已经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就超出自己承担份额的部分向另一方追偿,不影响债权人、债务人的实体权利。
若债权人只起诉一方后,因一方无清偿能力导致债权无法完全实现,债权人仍可另行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不会因一事不再理规则被驳回。
符合特定情形时,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应当追加另一方参加诉讼
如果债权人在起诉时明确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或者案件本身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债务分担纠纷的,此时案件处理结果与未被起诉的配偶一方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必须共同参加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此时法院会依法追加未被起诉的一方参加诉讼,否则可能因遗漏必要当事人导致裁判被撤销。
实操建议如果您是债权人:为了最大化保障债权实现,建议将夫妻二人共同列为被告起诉,避免后续因一方无财产再次诉讼,节省时间成本;
如果您是被起诉的一方:若债权人未起诉配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配偶作为共同被告,方便法院全面查明债务性质,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您是未被起诉的配偶一方:若法院通知追加你参加诉讼,应当积极应诉举证,证明案涉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并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避免无故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6-08-31 09:28
2026-08-31 09:07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8-30 15:19
如果仅在单独标注“经手人”的位置签字,你的身份仅为本次借贷交易的经办人、见证人,作用是证明借贷事实的发生,不属于借款的债务人也不属于担保人,不需要对借款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还款义务仅属于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借款人,经手人未作出承担债务或担保的意思表示,无需履行还款义务。
2026-08-30 14:15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8-30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