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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争议期间合同能中止吗

合同纠纷 2026-08-26 10:21 标签: 合同 争议期 中止
一、合法中止履行合同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你才可以依法中止履行合同:

你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

你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的要求,你依据上述规定中止履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你应当恢复履行。

二、违法中止履行的法律后果

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条件,你仅仅因为双方存在合同争议就擅自中止履行合同,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你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对方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共同决定暂时中止履行合同,这种情况不会产生违约责任,但建议你就中止履行的期限、恢复履行的条件形成书面约定,避免后续产生额外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蒲能律师

蒲能律师

重庆鲁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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