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不同场景的处理规则(一)婚姻关系仍正常存续的情况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意一方或双方偿还全部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内部的约定不能对抗合法债权人。
如果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共同从共同财产中支出,一般不会涉及财产分割的额外问题。
(二)双方已经离婚的情况优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首先用离婚时分割前的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全部共同债务,共同财产足以覆盖债务的,清偿完毕后再对剩余财产进行分割。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处理:
男女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协商一致后按照约定履行即可,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内部有效,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双方共同还款。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债务用途等情况,判决确定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比例。
(三)一方承担了超出份额的债务后的处理如果债权人已经要求一方偿还了全部或者超出自身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偿还债务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对应金额;如果另一方拒绝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法院会依法支持你的追偿请求。
三、特殊注意事项如果你是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符合以下情形的,你仍可以主张不承担还款责任:
债务是对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或者对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这类债务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你无需偿还;
如果债务确实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的,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生效,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另一方还款,另一方还款后可以向约定承担债务的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6-09-14 09:46
2026-09-12 09:58
2026-09-12 09:55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9-12 09:52
2026-09-11 08:49
如果不存在尚未清偿的到期债务,也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情形,离婚时按照合法的离婚协议或生效判决,将属于您的房产份额/整套房产过户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