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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被后面车辆撞,责任归属是谁

交通事故 2026-09-15 08:52 标签: 变道 责任 归属
核心责任判定规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结合交通事故处理的通行规则,具体责任划分分场景判断:

变道方全责/主责的常见情形

如果变道方未提前开启转向灯提示、未观察确认后方安全,强行变道影响原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后车,导致事故发生的,变道方因存在过错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后车存在轻微超速等小过错,变道方一般承担主要责任。

后车全责/主责的特殊情形

如果变道方已经完成变道,车身完全进入目标车道,后车未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追尾撞击变道车辆的,一般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后车存在故意加速撞击变道车辆、违法超车等行为,后车也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后续处理建议

及时定责:如果还没有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尽快报警,由交管部门结合现场监控、碰撞位置、双方车速等现场情况出具正式认定书,这是后续主张权利的核心依据。

责任异议处理:如果对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理赔维权:如果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通过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方需要承担对应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年版)》》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潘长仁律师

潘长仁律师

内蒙古奥斯(科右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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