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和遗嘱同时存在谁继承
公证和遗嘱同时存在谁继承,法律中没有作出规定,但遗产是由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而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所以遗嘱和继承不可以同时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遗嘱生效后如何执行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过程大致如下: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026-06-09 09:14
诉讼离婚按照民事诉讼审理程序,法定审理期限为: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需要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3个月。
也就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次诉讼程序从起诉到出判决通常在3-6个月区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上诉,判决作出送达后十五天上诉期届满,判决即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2026-06-08 16:37
一、先明确您可以主张补偿的法定情形
我国法律对离婚补偿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形起诉才会得到法院支持:
家务劳动补偿:如果您在婚姻关系中负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过错损害赔偿:如果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您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共同财产分割补偿:如果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原财产分割没有按照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您可以主张重新分割或要求对应补偿。
2026-06-08 09:01
这类开销是双方为了维系恋爱关系自愿共同支出,消费后已经实际消耗,法律上一般视为双方自愿付出,分手后无法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支出部分。
2026-06-08 08:39
彩礼返还的具体判定标准
结合您结婚半年的情况,只有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办理结婚登记后确未共同生活:虽然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半年,但如果实际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法院会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具体会根据双方是否共同居住、是否存在夫妻生活、是否共同承担家庭开销等事实判断。
2026-06-05 15: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进一步明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按期开庭,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现有证据和已经查明的事实依法审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自行放弃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需要自行承担对应的不利法律后果,不会因为被告不到庭就暂停或终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