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吊销执照其房产能出租吗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解散清算期间,公司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如果出租房屋与清算无关的,不得出租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仍营业后果谁承担
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由公司承担。
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经过相应的清算程度后,解散公司,二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存续经营。
在实践中,不管是依法解散,还是决议存续经营,在营业其届满后,公司都不会停止经营,通常都会继续经营,等待进入依法解散程序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这期间,公司停止经营,对公司股东、公司员工,乃至社会而言,都意味着损失和浪费。
公司在这期间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不代表公司的民事(法人)资格,就已经消灭,在工商主管部门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前,公司的经营资格已归于消灭,但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在此情况下公司因经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仍应以公司名义承担。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某些公司或个体工商,在营业期届满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依法注销或依法办理存续手续,继续长时间经营的,一经工商行政机关查获,需要被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届时公司股东或负责人需要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2025-05-09 09:35
2025-05-07 17:19
被起诉后从法律程序上可以“不应诉”,但将直接导致败诉风险激增,并丧失关键诉讼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有权选择是否应诉,但若放弃应诉,法院将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和主张进行缺席审理及判决,且判决结果大概率对被告不利。以下从法律后果、权利限制及应对建议三方面详细分析:
一、不应诉的法律后果
1. 法院将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此时,法院仅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和主张,若原告证据充分、诉求合法,法院将直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示例:
在辽宁瀚新物业服务集团诉韩某某物业费纠纷案中,韩某某未应诉,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缴费记录等证据,判决韩某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和电梯费(但驳回了滞纳金请求,因原告未充分证明滞纳金的合理性)。
2025-04-24 10:41
电信网络诈骗的量刑核心依据是犯罪数额与具体情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按照数额较大(3000元-1万元)、数额巨大(3万元-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三档划分基础刑期,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从重或从宽处理。
2025-04-24 10:39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但暂不实际执行刑罚,而是设定5年的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且未再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若违反规定或再犯罪,则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2025-04-18 16:45
优先协商或调解:快速解决纠纷,降低法律成本。
诉讼时明确责任比例:通过证据和法律条文主张合理比例。
履行生效判决:无论胜败,均需遵守法院判决,否则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