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在职人员能否作为投资股东
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可以对外投资成为公司企业的股东。但是对投资领域有要求:
1、在职创办企业的,须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中创办企业,换句话说专业技术人员对外投资须在本人专业范围内,不得在与专业无关的行业进行投资。
2、离岗创业的,也需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意见》出台后,实务中如再遇到标的企业股东是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不能再按照过往经验“一刀切”全盘否定,而是需要结合其单位性质、成为股东(合伙人)时间、专业背景、内部审批程序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人社部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指导意见》
二、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的区别
一是工作性质方面,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资收入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发放,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高。
三是保险福利方面,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务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辞职等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等是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权限要大一些。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026-07-23 15:52
2026-07-22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026-07-21 17:03
我们通常说的“十倍罚款”需要区分场景判断性质:消费者主动向经营者主张的十倍赔偿(常被俗称为十倍罚款)属于民事责任范畴;行政监管机关对违法经营者作出的十倍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民事责任。
2026-07-21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法定条件,民事赔偿请求需要权利受到损害的一方主动向法院提出。
2026-07-20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