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索抚养费可以发律师函吗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追讨抚养费,但律师函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不理会律师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律师法》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委托律师了律师函追讨抚养费,但律师函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当事人收到后可能不理会律师函。
2026-07-18 13: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也明确: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026-07-18 09:18
核心结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您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还彩礼的情形,对方拒绝退还的,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2026-07-18 08: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明确: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026-07-17 09:13
一、核心判定规则
彩礼和三金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婚前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不支持离婚时平分,具体分情况界定:
(一)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金一般属于男方对女方专属的赠与,多归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可平分的共同财产;
彩礼如果是婚前给付女方个人,明确是赠与女方本人的,也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平分。
2026-07-17 09: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案情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的离婚案件会适用普通程序,通常会在立案后6个月内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