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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的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2-01-17 09:16 标签: 强迫交易罪

一、强迫交易罪的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构成强迫交易罪要求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

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构成强迫交易罪要求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或者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

曾昭明律师

曾昭明律师

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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