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2、下列情况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为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承担的债务。
3、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①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②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③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6-05-15 14:53
根据主张经济补偿的不同事由,法律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补偿请求:
若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承担了较多家庭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离婚后生活困难,男方有负担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5-15 11:49
婚内出轨生子不必然构成重婚罪,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只有满足以下任一情形,才会构成重婚罪:
法律上的重婚:有配偶一方再次与第三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重复缔结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
事实上的重婚:有配偶一方虽未与第三者登记结婚,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公众也普遍认可二人的夫妻身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2026-05-15 08:55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嫁妆的资金来源作出强制性禁止规定,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禁止性要求,经男女双方及家庭协商一致,完全可以用男方给付的彩礼作为嫁妆,该操作本身不存在违法性。
2026-05-15 08:43
您咨询的是给付男方彩礼后离婚能否要求返还的问题,以下为您专业解答:
核心法律结论
按照民间习俗给付的彩礼,无论给付方是女方还是男方,都统一适用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则。离婚时能否要回,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情形,符合条件的你的返还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2026-05-15 08:37
你咨询的离婚时女方收取男方红包是否需要退还,需要结合红包的性质、具体场景判定,具体法律分析如下:
一、日常普通小额赠与:无需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