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婚姻是不是可以被视为无效
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在我国当事人自己不能随便撤销婚姻,只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它们来撤销婚姻,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可撤销的婚姻是指由于结婚当时违背了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具备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因此在结婚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由此使该婚姻自始无效的法律制度。
二、被胁迫结婚怎么提取证据
1、提取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只有一个,就是受到了胁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6-10-17 0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这条限制仅针对男方主动提出诉讼离婚的情形,并不禁止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离婚,也不限制女方主动提出离婚。
2026-10-17 09:48
如果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所有事项都能协商一致,可按照协议离婚程序办理,法律依据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10-17 08:54
一、已经完成权利转移的普通自愿赠与,分手后归受赠人所有,一般无需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对于恋爱交往中日常的小额赠与(比如节日礼物、小额纪念日转账等),只要赠与人已经完成了财产权利转移(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转账已经到账),该赠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所有权归受赠人,分手后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
2026-10-16 09:16
解除婚约后已经同居的,并不必然可以全额退还彩礼,需要结合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通常不会支持全额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的情况符合该条款第一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性支持返还的情形,但因为双方已经实际同居生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返还比例,不会直接支持全额返还。
2026-10-16 08:41
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