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守儿童班主任是否属于监护人
留守儿童的班主任并不是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义务
1、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5)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5-05-09 09:35
2025-05-07 17:19
被起诉后从法律程序上可以“不应诉”,但将直接导致败诉风险激增,并丧失关键诉讼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有权选择是否应诉,但若放弃应诉,法院将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和主张进行缺席审理及判决,且判决结果大概率对被告不利。以下从法律后果、权利限制及应对建议三方面详细分析:
一、不应诉的法律后果
1. 法院将缺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此时,法院仅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和主张,若原告证据充分、诉求合法,法院将直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示例:
在辽宁瀚新物业服务集团诉韩某某物业费纠纷案中,韩某某未应诉,法院依据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缴费记录等证据,判决韩某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和电梯费(但驳回了滞纳金请求,因原告未充分证明滞纳金的合理性)。
2025-04-24 10:41
电信网络诈骗的量刑核心依据是犯罪数额与具体情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按照数额较大(3000元-1万元)、数额巨大(3万元-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以上)三档划分基础刑期,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从重或从宽处理。
2025-04-24 10:39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但暂不实际执行刑罚,而是设定5年的考验期。若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且未再犯罪,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若违反规定或再犯罪,则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2025-04-18 16:45
优先协商或调解:快速解决纠纷,降低法律成本。
诉讼时明确责任比例:通过证据和法律条文主张合理比例。
履行生效判决:无论胜败,均需遵守法院判决,否则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