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哥有没有扶养弟弟的义务
哥哥有没有扶养弟弟的义务。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026-10-16 09:16
解除婚约后已经同居的,并不必然可以全额退还彩礼,需要结合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通常不会支持全额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的情况符合该条款第一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性支持返还的情形,但因为双方已经实际同居生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返还比例,不会直接支持全额返还。
2026-10-16 08:41
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6-10-15 09: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男方不按协议履行属于违约行为,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6-10-15 08:48
一、法律对彩礼的基本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是女方以婚姻为名义索要巨额彩礼、并非自愿缔结婚姻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是双方自愿基础上的赠与性彩礼,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规则判断是否返还。
2026-10-14 09:47
如果对方目前仍在房屋内,您第一时间应当优先保障自身安全:
若对方拒不配合离开,不要与对方发生正面冲突,尽快退到安全位置拨打110报警,要求民警到场处置。
留存好现场证据:通过手机拍摄对方进入房屋的照片、视频,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对方未经允许进入的事实,如果有财物损坏也一并拍照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