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夫妻双方都应当自觉地履行扶养义务,特别是在一方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更应当主动承担扶养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022-08-18 14:44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条件:
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
2、对方有扶养能力;
3、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022-08-12 17:11
夫妻扶养义务都是以下内容:
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
2、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022-09-19 10:40
夫妻相互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且前述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022-08-11 16:02
夫妻相互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且前述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022-08-12 10:52
夫妻相互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且前述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