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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婚姻家庭 2022-04-13 09:36 标签: 遗嘱人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二、民事行为能力分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民法典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为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那些已经达到一定年龄但尚未成年和虽已成年但精神不健全,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后果的公民所享有的可以从事与自己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善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的能力。对享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分为两种情形:

(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地法定代现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以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规定了两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高晓律师

高晓律师

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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