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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怎么规定离婚冷静期的

婚姻家庭 2021-02-27 10:33 标签: 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

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这样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陈金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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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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