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使用照片属于侵犯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的表现:
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
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发的“通缉令”等等。
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2026-04-17 15:15
用人单位拖欠您的提成工资,您有权要求其足额支付。如果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用人单位还需向您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2026-04-13 15: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6-04-10 11:11
担保人妻子是否担责,关键在于该担保债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特征。在无共同意思表示且未用于家庭共同利益的情况下,妻子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2026-04-09 14:15
判断交通事故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分析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过失或故意)、违反法规的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如果事故后果严重或存在酒驾、逃逸等恶劣情节,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2026-04-08 16: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十六周岁骑电动车上路,这一行为本身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这一违法行为是交警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时会重点考量的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