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检察院扣押、冻结债券、股票、等财产能否出售

金融证券 2022-05-17 09:30 标签: 债券 股票

一、检察院扣押、冻结债券、股票、等财产能否出售

检察院扣押、冻结债券、股票、等财产可以出售。 扣押、冻结债券、股票、等财产出售的规定如下:

(1)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2)对于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在扣押、冻结期间权利人申请出售,经审查认为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扣押、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在案件办结前依法出售或者变现。

二、哪些财产不得查封、扣押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四条 扣押、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对于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在扣押、冻结期间权利人申请出售,经审查认为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扣押、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在案件办结前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由人民检察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王宝太律师

王宝太律师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精选法律百科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