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了还能和解吗

法律顾问 2022-08-10 16:09 标签: 收到强制执行通知书

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和被执行人签订了和解协议。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扩展资料:法院调解的特点:

1、在人民法院审判员或合议庭主持下进行;当事人之间属于和解,是广义的调解,调解委员会或其它组织的调解,属于非诉讼调解,不属于法院调解。

2、当事自愿是基本原则,自愿体现在完全自愿,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法院不能强制调解,调解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事实一定要清楚而且是非分明,也就是说要依法调解。

4、法定调解,婚姻案件属于法定调解,包括调解和好,同时也包括调解离婚二个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零七条 再审适用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刘薇律师

刘薇律师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遗产继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