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自动放弃监护权是否可以
离婚后自动放弃监护权不可以,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自行放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监护人放弃监护权利后还承担责任吗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5-05-08 11:26
撤诉的时间节点
起诉后未开庭前:可直接申请撤诉;
已开庭但未判决:需与法院协商是否允许撤诉,若对方不同意,法院可能不准撤诉。
离婚协议的合法性
协议内容需合法(如不得损害子女利益、不得规避债务),否则民政局可能不予受理。
撤诉后的风险
若撤诉后一方反悔,另一方需重新起诉离婚,且可能因“再次起诉”面临法院对“感情破裂”的更严格审查。
诉讼费退还
撤诉后已缴纳的诉讼费通常不予退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5条)。
2025-05-08 11:18
女方无需必须去监狱办理离婚,但需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协调与监狱的沟通。建议步骤如下:
收集男方服刑证明、财产、子女等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配合法院安排(如到指定地点开庭或委托律师);
根据判决书办理后续事宜(如户口、财产过户)。
2025-04-30 14:18
分居后女方挣的钱原则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或符合法定个人财产情形,则归女方个人所有。
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分居期间女方收入的归属需结合以下法律要点:
一、分居期间收入的一般归属原则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仅是婚姻状态的变化,并不等同于离婚,因此分居期间女方挣的钱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未明确分居期间收入独立:
我国法律未将分居期间收入自动划定为个人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即使双方分居且经济独立,分居后的收入仍可能被纳入共同财产范围。
二、例外情形:收入归女方个人所有
双方书面财产约定:
若分居前或分居期间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分居期间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则女方的收入可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认定为个人财产。例如,协议中明确“分居后经济独立,互不干涉财产”,法院可能支持女方主张。
法定个人财产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以下情形属于个人财产:
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工伤赔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女方的财产;
女方婚前财产产生的孳息(需结合具体证据)。
若女方收入属于上述范畴,即使分居期间取得,仍归个人所有。
2025-04-30 14:15
夫妻分居期间购买的车辆,若无特殊约定且购车资金来源于婚内共同财产,则属于婚内共同财产;若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或有书面约定,则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实践,分居期间夫妻财产归属的判断需结合以下关键因素:
一、婚姻关系状态
分居不等于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分居期间购买的车辆,只要婚姻关系未解除,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购车资金来源
共同财产支付:
若购车款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如工资、共同存款等),车辆属于共同财产。
案例佐证:在“范某某诉李某某案”中,法院认定分居期间购买的车辆为共同财产,因购车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无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支付:
若购车款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如父母指定赠与)或人身损害赔偿等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且有充分证据(如银行流水、赠与协议等),车辆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三、夫妻特殊约定
若双方在分居前或分居期间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则按约定处理。例如,协议明确“分居期间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且购车款来源于协议约定的个人财产,车辆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2025-04-30 14:07
婚内夫妻关于财产的约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合法有效的,但需满足书面形式、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要求。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涉及第三人(如债权人)时可能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