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路贷算不算诈骗
套路贷算诈骗罪。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称谓。
二、严格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各级审判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但是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审判机关应该严把证据关,准确把握“套路贷”的行为特征,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一是关于中介人员的罪与非罪。在“套路贷”犯罪中,除了放贷的被告人,还有一部分参与介绍放贷的人员,可能被公诉机关指控参与“套路贷”犯罪。对此,审判机关应严格审查证据,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在案证据证明该中介人员只是介绍被告人向被害人放贷,或者其他被告人、证人也否认与该中介有诈骗的共同犯意,或者被害人陈述证实该中介只是介绍借款业务,给一些中介费,则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该中介与其他被告人有诈骗的共谋或犯意联络,对该中介不宜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关于公司普通员工的罪与非罪。在犯罪人员操控的公司中,可能有一部分员工自称对公司领导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而相关证据又显示该员工可能参与到“套路贷”犯罪行为的阶段性环节,审判机关就应当仔细审查在案证据,综合分析认定该员工是否构成诈骗罪的问题。如果犯罪人员作为公司高管,利用员工的银行账户进行虚增流水,但根据高管的供述及银行转账记录,该笔钱进入员工账户后马上转回高管的账户,员工并未获利。则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员工对高管借款的真实目的和诈骗套路有明确认知,故无法认定普通员工与高管有诈骗的共同故意,不宜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6-04-14 14:30
2026-04-11 10:15
上诉是您的合法权利,但行使此项权利需建立在合理理由之上。如果对判决有异议,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评估风险,准备充分后再行提起上诉。
2026-04-10 09:12
这是最直接、成本最低的方式。
行动:直接与侵权方(个人或机构)沟通,明确指出其言论或行为侵害了您的名誉权。
要求:明确提出您的诉求,通常包括:
立即停止侵害(如删除侵权言论)。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原传播渠道发布澄清或道歉声明)。
赔礼道歉(口头或书面形式)。
赔偿损失(如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关键提示:务必保留所有协商过程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通话录音等。即使协商失败,这些也是后续法律程序中的重要证据。
2026-04-09 14:45
上诉是重要的法律救济途径。是否选择上诉,不应仅基于对结果的不满情绪,而应建立在对判决书的理性分析和对上诉价值的专业评估基础之上。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优先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是做出最有利于您自身合法权益决策的有效方式。
2026-04-09 09:11
不满12周岁:
依法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即使实施了洗钱行为,也不会被判刑。但司法机关会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时,会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
洗钱罪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需要负刑事责任的特定严重犯罪。
因此,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洗钱行为,通常也不负刑事责任。处理方式与不满12周岁类似,以管教和必要的专门矫治教育为主。
已满16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洗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