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中没有要求附随义务还需要履行吗
请求中没有要求附随义务还需要履行的。因为附随义务一般不由合同直接约定,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即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按照约定全面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什么是附随义务
1、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虽然在一些方面存在差异,但它们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实践诚实信用原则,保护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更多的是一种共同性。
2、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合同当事人很难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的内容,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强制性,从而为确认与履行扩延合同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扩张到以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甚至还扩张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
3、特定合同一经成立,不但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债务人对于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亦负有照顾、保护义务,从而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照顾及保护等附随义务为内容之法定债之关系。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先合同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及后合同义务相继确立,使附随义务有了完整的理论基础。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既是扩延合同义务产生的源泉,也是确认和判断扩延合同义务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6-04-30 11:45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财产返还遵循恢复原状的核心原则,整体按「原物返还→折价补偿→过错赔偿」的规则处理,实践中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权
2026-04-29 16:52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会产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预期的效力,主要会产生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若存在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还会发生收缴财产的后果。
2026-04-28 10:09
认定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需要依次从主体资格、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性、法定生效要件四个核心维度判断,同时需结合特殊赠与的撤销规则最终确认效力。
2026-04-27 13:36
私了协议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份合同。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原则上应履行完毕,不能随意反悔。但如果协议本身存在法定的瑕疵,或者事后出现了签订时无法预见的重大新情况,当事人则有权要求撤销协议或就新增损失索赔。
2026-04-25 11:42
核心结论:合同效力取决于法定要件,而非违约责任条款
判断一份合同(包括供货合同)是否有效,其根本标准在于它是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而非是否包含了所有可能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