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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担保人分两张借条签名字是否有效

债权债务 2022-09-03 09:51 标签: 借条

一、借条担保人分两张借条签名字是否有效

借条的担保人分两张借条签名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借条就是有效的。担保人签具的合法有效借条,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有哪些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邹佳海律师

邹佳海律师

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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