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配偶可以继承对方的个人财产吗
民法典规定,配偶有相互继承的权利,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死亡后,另一方有权继承配偶个人合法财产。
二、丈夫死亡儿媳有义务赡养其父母吗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
所以,丧偶儿媳是否有义务赡养老人,要先确定其是否属于法定的赡养人。
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所以,丈夫先于老人死亡,其儿媳即没有义务继续赡养对方的老人。并且,被赡养人也不能以对方不尽赡养义务为由,去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6-07-27 09:45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6-07-27 08:42
通常情况下,您这种已经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的情形,不需要退还彩礼;只有同时满足特殊条件时,才可能需要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具体法律依据与规则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6-07-25 09: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分为两种审理程序,审限有明确要求:
简易程序:如果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延长后累计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普通程序:如果案件复杂、争议较大,法院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继续延长。
2026-07-25 08:42
核心结论
没领结婚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实操要点
彩礼的认定:只有符合习俗的赠与才会被认定为彩礼
恋爱过程中为表达爱意赠送的小额礼物、日常消费支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偿赠与,无法要求返还;只有以结婚为前提、按照当地习俗给付的大额财物,才会被认定为彩礼支持返还。
2026-07-24 16: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规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