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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无书面合同可撤销吗

合同纠纷 2021-06-02 10:40 标签: 房屋赠与 书面合同

一、民法典中房屋赠与无书面合同可撤销吗

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而是口头承诺赠与,在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公益性赠与除外。

二、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

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有下面几种具体的情况:

1、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

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因为双方够进行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人是欠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2、赠与的房屋未过户

这里是指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方既没有对赠与进行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去哪里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是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3、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

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十字会、希望小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肖亮律师

肖亮律师

上海东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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