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一方户口拒不迁出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户口拒不迁出的,可以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自愿离婚程序有哪些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6-01-21 08: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一方出轨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在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可能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获得倾斜。单纯的婚外情若未达到法定严重程度,一般难以主张赔偿,但财产分割时法院可酌情照顾无过错方。
2026-01-20 15:07
2026-01-20 09:08
婚后共同全款购房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子女抚养、女方权益、无过错方保护等因素,未必均分。
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计算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金×(房屋现值÷总购房成本))。
2026-01-20 09:02
协商一致为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变更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公安机关办理改名时,通常要求父母共同到场申请,或提供经公证的协商一致书面材料。
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另一方无法联系(如下落不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允许一方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但需书面承诺:若未来另一方对改名提出异议且协商不成,公安机关有权恢复原姓名。
抚养费与改名无直接关联
即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仍不影响其作为父母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未支付抚养费的问题需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解决,但不能因此单方变更子女姓名。
违规操作的后果
若通过隐瞒离婚事实单方改名,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原姓名。公安机关在核实情况后应予以恢复。
2026-01-20 09:01
一、赔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单纯的出轨行为若未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程度,主张赔偿可能较难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