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求中没有要求附随义务还要履行吗
请求中没有要求附随义务,还要履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以及合同终止后,都需要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附随义务。
二、附随义务的概念是什么
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逐步得以确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的从权利消灭】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6-04-30 09:09
若投保人知情且明确授权业务员代签,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相应责任由投保人自行承担。
若投保人不知情也未授权代签,合同属于效力待定:投保人追认合同的,合同有效,责任由投保人承担;投保人不追认的,合同不成立。如果业务员擅自代签未告知,导致投保人利益受损,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担责后可向有过错的业务员追偿;若代签存在欺诈、误导行为,保险公司通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若业务员的代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投保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业务员拥有代签代理权),相关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担责任。
2026-04-28 14:34
作为主责方,仅需要对本次事故造成损伤的合理、必要治疗费用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方赖院产生的过度医疗费用,你无需承担。
2026-04-23 10:46
离婚时涉及的遗弃罪,关键在于证明一方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存在故意且情节恶劣的拒绝扶养行为。如果您面临此类情况,核心行动是固定证据,并依法通过刑事自诉或离婚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4-21 16:33
2026-04-17 15:15
用人单位拖欠您的提成工资,您有权要求其足额支付。如果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用人单位还需向您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