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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阶段可不可以定罪

刑事辩护 2023-03-13 09:31 标签: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阶段可不可以定罪?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定罪,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

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能减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什么?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刘志明律师

刘志明律师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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