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罚金刑方式如下:
1.限期一次缴纳,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2.限定时间分期缴纳,金钱的支付上可以化整为零;
3.强制缴纳,采取查封财产、扣押存款、扣发工资等办法;
4.随时追缴,隐藏、转移财产的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遭遇不可抗力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022-09-13 11:53
区分没收财产和罚金刑的角度有: 1、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全部; 3、罚金可以分期缴纳,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减免。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2020-12-17 16:29
罚金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即一审法院执行。对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2024-03-01 11:57
根据法律规定,没收财产适用重刑,而罚金适用情节比较轻的情况,所以可以说没收财产是重于罚金的一种刑罚。二者都属于附加刑的种类,没有具体的数额大小规定,分别适用于不同情况下的财产刑。
2022-08-08 16:37
2024-04-19 10:56
罚金,与没收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 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罚,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罚款,是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而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税务等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罚款数额,它不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性质上与没收财产、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没收财产、罚金、罚款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须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