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民事救济方式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2022-08-30 15:30
据此及结合法律规定,针对不同的侵权方式和后果,受害人可以采取下列民事救济方式: 1.停止侵害。 2.赔礼道歉。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的范围内造成影响,就应当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返还财产。行为人由于盗用、假冒他人姓名从事民事活动而占有了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侵害人应无条件返还财产。 5.赔偿损失。对于物质损失,损失多少就要由侵害人赔偿多少。
2022-08-30 15:39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2023-06-19 15:52
一般有如下几种侵犯姓名权的行为:1、直接侵权行为,即干涉、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的,或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造成公众混淆的等行为;2、间接侵权行为,即利用他人实施前述行为的。
2022-08-30 15:32
大致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比如,冒充他人,以他人名义与人结婚等。
2022-09-01 09:59
如发现姓名权被侵害,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等。可以去法院起诉侵犯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