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中不包含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因为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后代缴,而且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会将社会保险费直接发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025-01-04 09:04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影响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026-01-15 11:16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影响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与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的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纳。
2024-10-23 09:47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保、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离职员工补偿金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024-04-29 14:10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劳动合同法》作了专门规定。首先是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2025-10-24 11:16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